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规范实验人员的进入和使用行为,防止实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,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、科研等活动的师生及外来协作人员。
二、准入条件
1. 安全培训合格:所有实验人员须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,并通过考核,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操作。
2. 制度学习签署:须阅读并签署《物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》《易制毒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承诺书》等相关规章文件,承诺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制度。
3. 备案登记:实验室负责人应建立人员准入台账,登记实验人员的姓名、所属单位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。
4. 特殊项目审批:涉及使用高压、高温、强腐蚀性、有毒有害物质或特种设备的实验项目,须经专项安全审批并获得授权后方可开展。
三、实验室使用守则
1. 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,禁止擅自改动设备或更换试剂。
2.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,如实验服、防护眼镜、手套等。
3. 实验过程中不得擅离岗位,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,切断水电气源,妥善处理废弃物。
4. 严禁私自带入无关人员、使用非实验室专用电器设备。
5. 遇有异常情况或事故苗头,应立即停止实验、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。
四、违规处理
1. 凡违反本制度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,将视情节予以警告、暂停实验资格、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。
2. 实验室负责人有权根据违规情况暂停其准入权限,并报学院备案。
五、附则
本制度由成人在线 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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